查看原文
其他

西医禁开中成药,是砸锅还是甩锅

吴侃阳 本能系统医学论 2021-10-20



(本能按):西医不懂中医辩证就按西医那套对病逻辑乱开中成药,祸害不小。为什么让西医开中药?接受中医,还是接受中药?还是西医治不了的病求助中药?不懂中医辩证的西医开中药就是耍流氓,当慎!


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局直到去年才发布《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》要求:中医类别医师应当依照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《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》等规定,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论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。其他类别医生的中医处方权必须“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,遵照中医临床基本辨证论治原则,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”。


笔者以为,或许这是迟来的医学学术尊重。西医在临床上可以随意开具自己并不熟悉其特性的中药,从而导致中药中毒问题丛生,既严重遗害民众,也让中药屡背黑锅。

 

西医开中药图个啥

 

医学是关乎民众健康和生命的学科,从医者需要长期学习相关医学知识。中西医学具有各自不同的学术特性,如若临床用药违背了各自医学的学术规律,容易导致医疗事故发生,这是最基本的医学常识。

 

不少西医不懂得中医关于“有是证,用是药”等临床用药规则,但他们却敢随意大量使用中医药;其结果浪费大量的中医药资源和医保资金,还带来频繁发生的中药医疗事故。他们在事故发生之后不思己过,反而将事故的责任推向中药的毒性问题,甚至还义愤填膺地要禁用相关中药。世人看着这个画面难道不觉得很滑稽吗?笔者当然会替他们脸红。

 

前者比利时某西医师使用木通、防己等中药为患者减肥,导致一人死亡、多人罹患肾衰竭的悲剧案例,原因在于滥用。事实上,这类中药既不具备减肥的效用,不可长期服用的中医用药规范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。当中毒问题出现后,责任完全推向所谓的马兜铃酸毒性成分问题上。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此明文规定禁用相关中药。

 

凶手用刀杀人,不去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、反而将矛头指向其所用的刀具,天下哪有这个道理?况且中药的使用规范规定,当患者不存在某个“证”时,就不能够随意使用某个方;笔者几十年服用龙胆泻肝丸都是遵循着这个用药法则,哪里还会出现什么肾衰竭问题呢?

 

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何首乌导致肝损害事件也是这样。香港《凤凰周刊》发表名为《北京地坛等16家大医院医生其发声:中草药肝损害秘而不宣坑害了谁》的文章,西医师乱用中药饮片为患者乌须发,结果导致多人肝损害,问题直接归咎于何首乌饮片中所含的葱醌类成分(大黄素)。

 

该文章还透漏“国内大约70%的中成药是由综合医院的西医医师开出”的。这个问题值得重视,它所提示的问题也很清楚,就是西医医生不懂中药使用规律,乱开中药才是导致肝损害问题的主因。身为西医临床医生,大量开具自己并不懂其学术原理的中药,他们之所以这样做,出自于利益驱使呢?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?

 

事实上,即使为了乌须发,中医临床也不会如此乱用何首乌。中医业者懂得何首乌性滋腻的药物特性,长期服用肯定会导致湿邪困脾,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的胃肠功能。所以有经验的中医师在临床使用何首乌物时,常常会加上党参、白术、茯苓、陈皮等一类的健脾祛湿药物配伍,这样就不会损伤到患者的胃肠功能。



前者,一位宫寒不孕患者在广州找某医院妇科主任看病,那位主任医师开具了十几瓶知柏地黄丸让患者带回家补肾。吃药之前,患者来咨询笔者意见,笔者听后大惊,让她立即将该药丢进垃圾桶中。这位妇科主任医师根本就不懂,患者本身就是阳虚体质,如若用此寒药,就等同于雪上加霜,患者纵然没死,也会因此而丢掉半条命。真要出现这种后果,他们肯定又会追究知柏地黄丸的毒性成分问题,庸医杀人真的莫过如此。

 

俗话说“隔行如隔山”。虽然同属医学,由于中西医学术思维观完全不同,非中医业者根本就不可能知晓一些关键的用药知识,他们基本上都是依照西药的用药规律来使用中药的,似此怎么可能不出问题呢?所以,笔者认为,不具备中医药学术思维者不得随意使用中药,《通知》规定是个返本归元的好举措,对于中药中毒临床事故的频繁发生应该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。


不能为西医“开小灶”

 

该规定却开了小灶,让其他类别医生“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,遵照中医临床基本辨证论治原则,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”。如若想获得处方用药权,需要“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(总学时不少于850学时数)并取得相应证书”。



这就是说,那些根本就不懂得中医学术理念、不懂得中医药使用规则的西医,仅仅只需要进行如此短暂的培训就可以随意使用中药了,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。我们知道,临床上不少经过正规中医药大学学习尚且不懂得中医用药规律。这些西医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学会中药用药知识呢?这种事情谁敢相信?该《通知》到底是为了掩人耳目、以方便西医医生使用中药?还是真正是为了民众健康而加强中草药的规范管理呢?


从积极意义上来理解,笔者认为该规定在目前如此混乱的医疗市场上是一个不错的开头,因为起码对于中药中毒问题会起那么一点点遏制作用,起码对于中医学说可以看作是一个迟来的小小学术尊重。但《通知》中对于西医使用中药的资格规范显然有待于商酌。依据医学的学术规律,最好的管理方式应该是严格规定西医师只能使用西药,中医师只能使用中药;如若西医医生有志于中医药,应该请其完成中医院校所有规定的中医课程学习、并通过与本科生相同的毕业考核,这样才是对于医疗市场的正确管理态度,才是对于民众健康的负责任态度。全国中医院校培养过那么多的中医药专业毕业生,为什么非得要让西医医生滥竽充数呢?笔者并不排斥西医医生学习和使用中医药疗法,只是觉得他们应该和中医药专业本科生一样,必须修完中医药大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所有课程、并通过同样的考核才能够使用中医药疗法,不应该仅仅只经过简单的培训,这不合理,也是极不公平的


《通知》特别强调出具中药处方者必须“遵照中医临床基本辨证论治原则”的规定,应该说这个规定对于使用中医药疗法十分重要。《通知》没有阐明这种规定应该如何严格贯彻、当发现违背此规定者应该如何处理等等问题。这些问题绝非儿戏,它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健康和生命。


中医临床的用药规律是依据严格的辨证论治,中药的功效出自于药物的偏性,取决于其临床辨证论治是否达到“药证相符”状态;中药的毒性问题基本上也来自药物的偏性,取决于其临床辨证论治是否导致“药证相反”状态。中医学术概念将人体健康状态称作为“阴平阳秘”,认为任何的阴阳不平衡都属于生病状态;中医临床整体调节的作用就是“纠偏”,纠正机体阴阳的偏盛偏衰,使之回归于健康状态。所以说,辨证论治是对于机体进行整体调节的唯一可行方式,“证”与“治”的关系在中医临床十分重要。


临床上只要能够做到“药证相符”,就可以马上见到显着疗效;如若“药证不符”,患者身体则毫无反应;如若“药证相反”,患者必然会出现毒性反应。事实上,任何中医药疗法都离不开这个规律,即使不含毒性的中药(诸如人参、冬虫夏草、白木耳等)也是这样,西药毒性成分论无法诠释中医药的上述学术规律。由此可见,中医药学术规律完全不同于西医,使用中医药疗法时必须依据中医临床的辨证论治法则。




总之,依据中医辨证论治使用中药,《通知》规定来得比较晚,中医传统学术思维总算得到了应有的尊重,这件事当然值得肯定。主要是因为这些传统学术思维都直接关系到中医的临床疗效,直接关系到中药的临床效用、以及关系到能否杜绝滥用中药所导致的毒副作用。


中医就是中医,中医师应该使用中药治疗中医学识所认定的疾病;西医就是西医,西医师应该使用西药治疗西医学识所认定的疾病。那种中西医临床相互用药的乱象是很危险的,很容易伤害到民众的健康和生命,应该绝对禁止。


为推动中医事业的传承和发展,我们迫切希望,有关部门出台更多维护中医学术思维规律的好规定,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运动的重要一环。伴随着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,中医得到更大的发展壮大,广大民众因此而受益。

说在最后,我们不反对西学中,但拒绝用西医思维开中药,那比中医开错药还更悲剧,那样无异于给患者服毒。你们思考一下,你能不能开个补肾的药,能不能随便吃药

综合:平心论


推荐阅读:

●中药有毒伤肝害肾,这是 “莫须有” 的污名化

●奇葩!某些科学家“宁肯无药治疗,也要反对用中医药”!政协委员怒问:为什么?!

●靶向药不是救命药(西药)

●药源性伤害 ▎上市西药有1万多种,但90%都已被淘汰


书籍推荐 ▎《长寿大道》,行住坐卧、吃穿住行的智慧



亲爱的读者朋友们,有朋友反馈翻很久才看见我们的文章,这是微信公号发布不按时间排列的原因

为了我们不见不散,所以在这里建议大家,有个阅读完本文顺便点赞或“在看”的习惯,或者留言,希望我们可以经常互动哦。喜欢的文章欢迎分享!




关注我们:
本平台宗旨是指引朋友们同修共证生命健康实相,让有缘人生得有道,往生有尊,活得自在!为大家提供健康、摄生、养性、食疗、行法等实用知识普及。现代人的️迷茫、焦虑、抑郁,问题少年、伴侣关系紧张、亲人关系不和、各种身体疾病等背后,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,就是我们很多人“潜意识地”承接复制了家庭中上一代或前几代的“问题模式”、“命运模式”、“疾病模式”并且在无意识中向下一代传递着,越来越多的疾病状况是显化潜意识的重要表现。找到疾病背后的原因,根治疾病当下的痛苦,是每个倍受煎熬的生命迫切的需要守护自己!守护家人!广种福田!感恩每一位读者若侵权请联系联系我们:微信13810949871

有是证,用是药

: .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,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,轻点两下取消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